未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 *ST抚钢24名相关责任人遭公开谴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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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来源:新材料网
日前,因资产不实进行核查导致定期报告未能按期披露,*ST抚钢正式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出的罚单,公司及24名有关责任人被予以公开谴责。
今年1月末,*ST抚钢称,因公司存在存货等实物资产不实问题需要核查而突然停牌,原定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一季度报告,也因为当时财务数据核查工作没有完成未能按时公告,直至6月26日才完成披露。
根据相关规则规定,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4个月内完成披露,季度报告则应在当季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并完成披露,而*ST抚钢的两个报告实际披露时间晚了近两个月。
在处罚决定中,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,定期报告是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重要来源,也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。报告信息对证券价格及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具有重大影响。上市公司应当认识到报告编制与披露的严肃性,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披露。
因此,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*ST抚钢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行为,严重损害投资者的知情权,造成了不良市场影响。认定相关责任人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,对公司及24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。
对此,有业内人士表示,“公开谴责已是交易所监管措施中较为严重的一种,对公司一段时间内的再融资、高管的任职等多方面都有着实质性的影响。”